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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 訪客 - 特教 | 2018-09-26 | 點閱數: 808

*上課時間: 107 年 10 月 27 日~107 年 12 月 25 日(第 1 階段)

108 年 03 月 09 日~108 年 05 月 25 日(第 2 階段暫訂)

*上課地點: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(待錄取公告)

南區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 E204 教室

*參加人員:(正取 25 名,各區並備取 5 名,若參加人員為聽障者,因經費因素無法支付手語翻譯及即時聽打,請自行負責)

1. 公私立高中、國中、小、幼稚園現職普通班教師(班上有聽障生優先)

2. 聽障生家長

3. 對聽覺障礙相關知識有興趣者

*課程名稱: 每科 2 學分, 36 小時計

01. 聽障教育導論

02. 聽覺的生理基礎

03. 手語

04. 聽障教育實務舆服務

05. 聽能説話訓練含輔助科技

06. 專題演講 (0 學分)

*報名方式:

1.採傳真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,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,如名額已滿,將以參加人員之 1-3 項為優先錄取。開課當日,無故缺席者,視同放棄,若原先已報名及錄取本視障學分班,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。

2.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聽障生,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。

3.請於 10 月 17 日(三)前傳真或寄至本中心,傳真: 06-2137944 ,確定名單於 10 月 19 日公佈於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 http://www2.nutn.edu.tw/vhc/。

若有任何疑問請電: 06-2138354 鄭佳容小姐、許萓庭小姐。

*學分證明或研習證明

1. 具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 10 學分之學分證明書,請假時數各科至多 8 小時,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。

2. 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 180 小時研習時數證明,請假各科至多 8 小時,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。

*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(差)假,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,期間之食宿請自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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